細心的網友發(fā)現(xiàn),又有一個“湖北十堰市紀委干部遭情人敲詐案”的一審判決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開了。
人民群眾更想知道的是,為什么會發(fā)生這樣的事,究竟是道德的淪喪,還是人性的扭曲?
2019年11月9日,代某失聯(lián)的第五天,他的尸體被漁民從漢江河水域鄖陽區(qū)打撈上來,被鑒定溺水致死。
代某臨終前的最后一條短信是發(fā)給情人王某及其丈夫劉某的,內容是:“你們也太可恥了,設籠子恐嚇、要挾、敲詐勒索沒完沒了,法律會為我主持公道的?!?/span>
代某是如何走上絕路的?還是得從“情”說起,只不過是婚外情。
代某和王某是同學,又是同一棟樓不同單元的鄰居,都有各自的家庭。
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兩個家庭都給二人制造了私會的機會:代某的妻子和女兒在外租房住,全力備戰(zhàn)高考;王某的丈夫劉某平時應酬多,出差多,經常不在家。
兩人從2015年開始有了曖昧關系,交往越來越密切,一來二去,兩個人就發(fā)生了性關系。
由于代某是紀委干部,正值不惑之年的黃金年齡,怕耽誤仕途、也怕丟了顏面,兩個人相當謹慎。
聊天不敢用QQ,因為單位電腦會有記錄,平時微信聊天也都會立即刪除信息,養(yǎng)成了習慣。
直到2019年9月27日晚,劉某出差提前回家,一開門撞見代某正在自己家的浴室洗澡,窗戶紙就被捅開了。
劉某果斷提出離婚,并要報警。
代某阻止他,提出拿錢私了,被劉某拒絕。
第二天,王某打電話給代某索要50萬賠償,最終二人達成協(xié)議,由代某先一次性支付20萬元,并在三個月之內再支付給王某20萬,合計40萬。
第三天,王某繼續(xù)發(fā)信息恐嚇威脅代某,要求他要么在國慶假期結束前離婚,要不就兌現(xiàn)賠償約定。代某十分愛面子,他害怕被舉報,在單位里丟人,當天便支付給王某20萬。
9月30日,王某和劉某辦理離婚手續(xù)。
半個月后,劉某將代某和王某婚外情的事情舉報給十堰市紀委。
代某擔心的事情發(fā)生了,事情鬧開了,單位領導沒有直接開除他,而是將其調離紀檢,去別的市直單位。
面對這樣的打擊后,代某選擇走上絕路。
日前,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qū)人民法院認為王某的敲詐勒索與代某之間有間接因果關系,一審以王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而劉某舉報并不是為了索要財物,與代某的死無因果關系。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包養(yǎng)情人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另外《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條規(guī)定,與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公務員最容易墮落的兩個方面是,管不住自己的手,貪污受賄;管不住自己的性,私通奸情。這幾年,因此而葬送仕途、甚至生命的公務員大大小小數(shù)不清。
今年2月初,大學生小孫舉報自己的公務員父親出軌,并且家暴。但是一開始,孫某的住建局領導卻稱,孫某是工勤人員,非中共黨員。單位無法介入員工道德問題,如果其家庭問題影響了工作,將對其批評。
后來輿論嘩然,住建局再次發(fā)通報,稱對孫某停職處理,區(qū)紀委監(jiān)委也介入了調查?,F(xiàn)在看來,小孫要是想保護自己和媽媽,還少了一步,應該報警,請求法律支援。
當初小龍女身份被公開后,成龍說了一句,“我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边@句話從此之后,就成為男性為婚外情開脫的借口。但對公職人員來說,與他人產生不正當關系不僅僅是私德問題,而且還知法犯法、違反職業(yè)原則底線。
“女輔警和多名公務員發(fā)生不正當關系敲詐案”目前案件正在二審階段,法律界人士認為會改變一審判決結果,因為一審結果過重: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女輔警”許某具有坦白和認罪認罰情節(jié),依法可以從輕處理和從寬處理。也就是說,這件案子上,沒有一個人是無辜的,但凡發(fā)生不正當關系,都是兩廂情愿,一個愿打、一個愿挨,而且從當初消失的一審判決書上并沒有顯示是有人報案才使案件曝光。
有關部門應該繼續(xù)深入調查的是,這其中存在多少權色交易,造成了什么不良影響,應該嚴肅處理,以正視聽,早日清除公務員隊伍中的“病根兒”。
責任編輯: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