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婧/通訊員)學科一、迎科二、戰(zhàn)科三、破科四……一路風吹日曬過關(guān)斬將,駕照好不容易拿到手,然而就有人不懂得去好好珍惜;這不,還沒“滿月”就被“喝”沒了,就此“告別”駕照!
2023年8月23日鄂爾多斯市公安交管支隊包府大隊在轄區(qū)納林陶亥鎮(zhèn)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查獲一起實習期酒駕的交通違法行為。
我真沒喝酒...
我就喝了幾瓶飲料...
當日22時許,包府大隊民警在例行檢查中,一輛黑夜轎車緩緩駛來,對其檢查中通過車窗聞到淡淡酒精味,當民警詢問駕駛員是否飲酒時,駕駛員袁某聲稱自己沒有喝酒,就是喝了幾瓶飲料;隨后,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jié)果為 71mg/100ml,符合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和《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guī)定,依法對袁某處以駕駛證記12分、注銷駕駛證并處罰款2000元,袁某雖悔不及初但為時已晚。
內(nèi)蒙古交警提醒:
酒駕醉駕是嚴重的交通違法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極大,既害人也害己!請廣大駕駛?cè)宋∩鲜霭咐逃?,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勿酒后開車,切勿以身試法。
責任編輯:張宇